别名:王兴斋
国籍:清朝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836年
去世时间:1903年
职业:商人,官员
简述:与旅渝滇商合营“天顺祥”商号
出生地:弥勒县虹溪镇
别名:王兴斋
国籍:清朝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836年
去世时间:1903年
职业:商人,官员
简述:与旅渝滇商合营“天顺祥”商号
出生地:弥勒县虹溪镇
1836年出生于云南省弥勒县虹溪镇,幼年丧父,因家境贫寒被迫辍学,依靠母亲纺织为生。成年刚至时因不满乡霸欺人,失手打死恶人出走,用母亲卖掉陪嫁玉镯的10两银子做本钱经商,从赶马帮贩运开始,经历艰险,苦钻商道,以过人的胆识与诚信打破当地商贾设置的重重阻碍和官府的地方保护,开设并发展了著名的“天顺祥”商号,促进了川、黔、滇三地的商务往来和商品流通。时清朝廷唐桐巡视川东,劝王开汇号并代办盐运。王即与席茂之分伙独营,在全国西南、东南各大要埠设分号,专营存放汇兑业务。清同治十一年(1872),王在昆明主持“同庆丰”商号,并设“兴文公当”兼营房地产,修建昆明同仁街,在弥勒、宜良等地广置田产,年收租息千余石。
经20年经营“天顺祥”、“同庆丰”商号,资金雄厚,号称“南邦之雄”,驰名省内外。光绪九年(1883),法国侵略越南,朝廷诏命提督鲍超会同云南巡抚岑毓英统兵援越抗法,时军费紧缺,王垫支银60万两。战后,岑、鲍班师回国,遣散兵勇又需军费,王又垫银相助。岑、鲍甚为感激,岑赐“急公好义”、鲍赐“义重指国”匾额以旌表。后经岑保奏赐王四品道员职称,恩赏荣禄大夫二品顶戴,封典三代一品。十三年唐炯调任云南矿务督办大臣,派王为矿务公司总办。王为筹办云南铜、锡矿业,先后垫支开发基金银10万两。
王在办矿业中大获其利,成为“富甲全滇”的企业家。王既善运谋致富,也用财有方。他曾捐银兴建弥勒境内盘江铁索桥两座,捐银 1513两重修广西直隶州(今沪西县)城孔庙,出资修筑虹溪街道,铺设昆明城至碧鸡关石板路,在昆明建盖弥勒会馆,划拨“兴文公当”资金馈赠本省举人赴京会试费用。二十六年,陕西、山西两省大旱,王捐银2万两赈恤,获朝廷旌表。于二十九年病故,归葬虹溪烟子寨。病故后,其子鸿图继父经营“同庆丰”、“天顺祥”商号。光绪三十二年任第一届云南商务总会协理。宣统元年(1909)继任二届商务总会总理,次年倡办昆明耀龙电灯公司,民国3年(1914)参与开办昆明自来水公司,其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当时曾称雄云南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