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只小狗,名叫乐乐,我非常喜欢它。
它浑身雪白雪白的,一双黑宝试办的眼睛镶嵌在脸上。它的鼻子非常敏锐,好像什么也能闻到似的,它跑的非常快,好像一阵风,而且轻快无声。尾巴总是翘起来。
乐乐不紧张的漂亮,而且非常淘气。
有一次,我和妈妈去逛超市,这下家立刻鸡犬不宁。乐乐首先把冰箱打开,把柄乡里的排骨和肉都一扫个精光,然后跑到厨房,吧给客人准备好的糕点也吃的精光,还在地板上尿尿。我回家后,乐乐好像明白了什么,跑到我的跟前用身子蹭着我的腿,并用期望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再说小主人你原谅我吧,我今后再也不干了。我连想都没想把乐乐藏进屋里。然后急匆匆的出去上商店里买好肉、排骨和糕点。跑回家,放到原位。在把乐乐袅袅的地方用拖把左一遍,右以便